机动车行驶证丢失的,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。
1、《机动车牌证申请表》原件;
2、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;
3、车辆标准照片两张;
4、收回未灭失、丢失或者损毁的行驶证。
5、如需委托,请提供机动车所有人签名(所有人为单位的请加盖公章)的委托车及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。
1、采集机动车标准相片;
2、在办证厅领取轮候号码等候,提交申请材料;
3、缴交牌证费;
4、领取《机动车行驶证》。
江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
地址:江门市建设三路新车站正对面
江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驻驾协交通管理服务站
地址:天龙三街3座附近
开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
地址:三江路31号
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
地址:会城三和大道北76号
办理时限
1个工作日
办理费用
机动车行驶证收取工本费15元本